遷户口怎麼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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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户口怎麼辦手續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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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小孩合法收養户口申辦手續


1收養人應提交的證件、證明

(1)申請書。內容包括收養原因和目的,對被收養人不遺棄、不虐待,撫養其健康成長的保證;

(2)護照和海外居住證明;香港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香港同胞回鄉證;澳門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澳門同胞回鄉證;在台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機關簽發或簽註的在有效期內的旅行證件;

(3)經居住國外交機關或者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並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收養人居住國有權機構出具的或經國家主管機關委託的香港委託公證人證明的或澳門地區有權機構出具的或經台灣地區公證機關公證的,關於收養人的年齡、婚姻、有無子女、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

(4)意願書。被收養人年滿10週歲以上的,須提交本人願意被收養的意願書;

(5)照片。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二寸合影照2張(彩色或黑白均可)。

2、送養單位應提交的證件、證明

(1)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 (複印件);

(2)棄嬰、兒童進入兒童福利院的原始記錄和集體户籍證明;

(3)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孤兒生父母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

(4)棄嬰公告;

(5)兒童醫院出具的被送養人送養前的健康檢查或病殘證明;

(6)收養。

相信從文中大家也可以看出,想要合法的收養一個遺棄小孩也不是那麼容易,中間有很多手續需要辦理,也有很多條件限制,因此,如果想要合法收養一個小孩的話,一定要先看自己是否符合這樣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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