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給户口本不給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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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給户口本不給身份證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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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給户口本我怎麼補辦身份證

  補辦身份證,沒有户口本,有舊身份證也行。舊身份證也能證明個人基本情況。  《居民身份證法》  第三條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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