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過户需要哪些手續和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8W

二手房交易過户需要哪些手續和材料

買方需要提供身份證、户口證明、網籤協議、完税證明,產權證寫幾個人的名字就需要幾人到場。

賣方需要持有效身份證、户口證明及房屋所有權證到場辦理,若該房產為夫妻共有時,夫妻雙方都應該同時到場並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共有權證及結婚證等其它相關證件。如果該房產處於出租狀態,賣方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須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的書面材料。

若買賣雙方如果有一方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辦理過户手續時,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受託人必須提供公證委託書、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以及複印件、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公證處“該複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權證等材料,如需免税受託人還需要提供委託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户口證明原件以及複印件、婚姻證明原件以及複印件。

法律依據《物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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