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相關的父母如果不辦準生證會怎樣

來源:法律科普站 8.51K

我國相關的父母如果不辦準生證會怎樣

一、我國相關的父母如果不辦準生證會怎樣

1、去有些醫院產檢不能建檔,不能產檢;

2、如果有醫保,享受不到生育保險;

3、寶寶出生後無法上户口,即使上了户口,也會被處以重金的罰款。

二、準生證辦理流程

已婚育齡婦女生育子女應辦理如下有關手續,憑《準生證》到孕檢或接生單位檢查、生育。

(一)符合《條例》規定可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已婚育齡夫妻,應在懷孕三個月後至生育前持《準生證》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鄉、民族鄉、鎮、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辦理有關登記手續,發證機構核實其本人婚育狀況後,符合生育規定的,應即時在其《準生證》上按有關規定如實填寫登記,加蓋公章。

(二)符合《條例》規定可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已婚育齡夫妻,應當共同向女方户籍所在地鄉、民族鄉、鎮、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以下簡稱審批機構)提出生育申請,待審批後方可懷孕。再生育一個子女的申請、審批按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人攜帶身份證、户口簿、結婚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等有效證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檢證明,並同時附加符合特殊情況再生育一個子女的證明材料,持《服務證》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填寫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請表》,其中:第一個子女為殘疾兒的,應有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鑑定組織的鑑定結論材料;再婚的,應附有法院民事調解書或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喪偶的死亡證明書;患不孕症的,應有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鑑定書;獨生子與獨生女結婚的,要出具父母户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只生一個子女的證明材料等等;

2、申請人有工作單位的,應將填寫好的《再生育申請表》先交其所在單位加具意見後,再分別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審核並加具意見;

3、村(居)民委員會接到申請人的《再生育申請表》三個工作日內加具意見,將加具意見的《再生育申請表》連同申請人其他證明材料在五個工作日內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審批機構審批;

4、審批機構接到《再生育申請表》後十個工作日內審批,審批後及時將《再生育申請表》發還村(居)民委員會,並在審批完結後五個工作日內報縣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備案。審批機構審批再生育的申請,採取集體討論的辦法進行,對符合生育規定的,簽署同意意見;對不符合生育規定的,簽發《不予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通知書》;

5、村(居)民委員會收到發證機構的審批意見後,應將審批可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已婚育齡夫妻名單張榜公佈三十日,接受羣眾監督。張榜公佈期滿,羣眾無異議的,村(居)民委員會將持證人《服務證》送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加蓋公章後再送還申請人。

在我國相關生育的雙方需要辦理相關的準生證,保護我國相關的生育人口規定。相關的父母如沒有辦理這類證件時,在日後無法辦理孩子的出生證和相關的上户。我國的相關父母一定要在相關的子女出生前,積極地辦理這類準生證,合法地保護子女的合法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