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沒簽合同的怎麼證明勞務關係
一、工地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沒簽合同的怎麼證明勞務關係?
工地老闆拖欠工資可以向勞動局投訴,沒有合同可以通過以下證據證明勞務關係: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2、工地發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二、拖欠工資的法律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勞動關係中公司拖欠工資員工可以隨時離職嗎?
勞動關係中公司拖欠工資員工可以隨時離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絕大多數的農民工跟工地上的老闆建立的都是勞務關係,但是在勞務關係中,老闆拖欠工資的行為也是違法的,不過,向勞動局投訴或者是通過司法途徑索要工資時,都得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