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合同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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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有勞動合同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沒有勞動合同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二、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2)公司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紀錄;

(3)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4)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5)公司的考勤記錄表;

(6)用人單位向税務局申報的個税記錄、同事或客户的證人證言、勞資糾紛協商錄音、工作過程中的書面授權文件等,均可作為勞動者主張成立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

任何職員都享有獲得單位支付的工資的權利,通常來説工資都是月結,若是職員發現自己的工資卡並沒有上一個月的入賬信息,那麼該職員是可以要求單位向自己支付工資的,若是單位拒不支付的,那麼職員可以採取投訴、仲裁等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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