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贈與合同法院如何收費?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3W

一、撤銷贈與民法典院如何收費

撤銷贈與合同法院如何收費?

對於涉及房產贈與的合同,按照合同中明確的贈與房產的合同價格收取訴訟費;如果合同中沒有房產價格,在訴訟中也不涉及房產價款的,按“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三章,訴訟費用交納標準,第四百七十一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第(一)條: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第(二)條: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二、關於撤銷贈與合同的法律規定:

關於《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本條是對贈與的任意撤銷及其限制的規定。

1、贈與合同是無償合同的典型代表,理論界素有實踐説與諾成説之爭。《民法典》頒佈後,分則第十一章專門規定了贈與合同,其中第185、186兩條相互配合,共同表明了我國立法對於贈與合同性質和效力的態度,即:贈與合同無需採取任何特定的形式,一經當事人雙方達成合意即成立、生效,為諾成性合同。

尤其是有的贈與合同的訂立,是因一時情感因素而欠於考慮,如果絕對不允許贈與人撤銷,則對贈與人太過苛刻,也有失公允。

然而,對於任意性不加限制,則等同於贈與合同無任何約束力,既對受贈人不公平,也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對社會道德也是一種衝擊。因此對贈與的撤銷應有如下限制:1.贈與的財產已轉移其權利的,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如果贈與的財產一部分已交付並已轉移其權利,任意撤銷贈與僅限於未交付並未轉移其權利的部分,以維護贈與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穩定。

2、贈與合同訂立後經公證證明的,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換句話説,可以任意撤銷的贈與合同限於未經公證的贈與合同。而贈與合同訂立後,當事人交由公證部門公證,表明其贈與意願的表達已十分慎重,因此經過公證證明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

3、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論當事人以何種形式訂立,不論是否經過公證,也不間贈與的財產是否已轉移其權利,贈與人均不得任意撤銷。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贈與,主要是指為了救災、扶貧、助學等目的或為了資助公共設施建設、環境保護等公共事業所為的贈與。此類贈與的公益性質,決定了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履行道德義務的贈與,由於當事人之間有着道義上的因素,如果允許贈與人任意撤銷,則與道義不符。因此,此類的贈與也不得由贈與人任意撤銷。

以上就是關於撤銷贈與民法典院如何收費的全部介紹了,根據相關的訴訟繳納辦法的規定,在贈與合同中,涉及到的贈與的財產價值不同,那麼法院的收費也就不同,具體還要看實際的財產價值才能進一步確定。至於撤銷贈與合同,我國法律中也是有明確規定的,各位可以適當的瞭解一下,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汕頭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