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租賃合同時有什麼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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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作為一個書面性的文件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力,即使是以後發生矛盾也可以做到有據可查,那麼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呢,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需注意什麼問題才可以避免發生糾紛呢,這樣的問題不妨看看下文,您會知道該如何租房。

簽訂租賃合同時有什麼要注意的

一、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

1、租賃物的名稱

租賃物是租賃合同的標的物,是出租人、承租人權利義務的核心。沒有租賃物,租賃合同就無法付諸履行,因此,它是租賃合同的首要條款。

2、租賃物的數量和質量

只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租賃物的數量和質量,出租人才能準確的履行交付租賃物的義務,承租人才能準確接受租賃物。同時租賃物的數量和質量條款也是雙方當事人責任劃分的依據。租賃物的數量應填寫準確,計量單位要使用《計量法》規定的單位。租賃物的質量要求要在合同中列明,同時還要規定合理的磨損或消耗標準。

3、租賃物的用途

當事人雙方在租賃合同中,必須寫明租賃物的具體用途。承租人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如果違反合同規定的用途或擅自轉租給第三人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時,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租賃期限

當事人可以約定明確期限,也可以不約定明確期限。對於約定明確期限的租賃合同,到期後租賃合同自然終止,承租人須返還原物。但雙方當事人皆可以依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將租賃期限延長,此即“續租”。對於未約定期限的租賃合同,不應理解為永久租賃,而應理解為任意期限;承租人有權在任意時間提出退租,而出租人也有權在任意時間撤租,當然,出租人在撤租之前,應給予承租人必要的準備時間。

5、租金

租金繳納是合同的主要和必備條款。租金的標準,國家有統一規定的按統一規定簽訂;沒有統一規定的由當事人協商議定。同時,對租金是一次繳納還是分次繳納,每次繳納的具體時間都應在合同中列明。

6、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維修保養條款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由誰及如何維修和保養,應在合同中予以規定。一般説,屬於平時正常的維修和保養,由承租人承擔,屬於大修理的任務,應由出租人承擔。

7、違約責任條款

合同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協商具體違約應承擔的責任。

8、其他約定事項條款。

二、簽訂租賃合同需注意什麼

租賃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項法律活動,為了儘可能避免在租用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爭議,所以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相關事項。

1、作為承租方,應先審查租賃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賃物的相關證件;

(2)共有租賃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權屬有爭議的。

2、作為承租方,為了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具有轉租權。

3、為了避免爭議,在合同中對租賃物的基本信息應進行明確約定,如租賃物的規格、質量、數量等。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看起來當時有些麻煩,但是事前有一個文字的東西,雙方都按約定來做,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可是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呢,雙方在簽訂時需注意什麼呢,這樣的問題如果不弄清楚,依然無法避免麻煩。在租房時不妨請專業的律師幫您擬定租賃合同,當然如果已經簽訂好租賃合同也可以請律師幫忙審查合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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