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債權轉讓合同效力有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2W

一、無償債權轉讓合同效力有嗎?

無償債權轉讓合同效力有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債權人有權轉讓自己的債權,債權人可以有償轉讓,也可以無償轉讓,轉讓債權的時候,要履行通知的義務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的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轉讓的通知義務】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二、債權轉讓的條件有哪些

債權讓與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才能有效:

第一,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且債權讓與不改變債權的內容。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讓與的基本前提。

第二,債權的讓與人與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讓與達成合意。債權讓與是讓與人與受讓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是一種雙方的民事法律行為,因而必須具備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

第三,讓與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讓與性。債權讓與的法律效果主要是讓與人應將讓與的債權移轉於受讓人,因此,讓與的債權須具有可讓與性。

第四,必須有轉讓通知。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三、債權轉讓的效力有哪些

債權轉讓的效力是指原將其債權轉讓給受讓人後所產生的法律後果,其具體包括:

1、對內效力,即債權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轉讓合同的效力。對債權人與受讓人而言,債權轉讓的實現意味着債權讓與人退出了原債權債務關係,其在原債權債務關係中的權利義務由受讓人承擔。

2、對外效力,即債權與對債務或第三人產生的效力。在達成轉讓協議後,並且通知債務人後,對債務人而言就確定了債權的歸屬。債務人便可依據通知清償債務。也可以根據通知履行抗辯權。例如:《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條規定,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第五百四十九條規定:債務人接到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消。

當今社會中也是經常會出現債權轉讓的情況,那麼當債權轉讓雙方經過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是可以將債權進行轉讓的,那麼在轉讓債權時為了更好的保障雙方的權益也是需要簽訂債權轉讓轉讓合同的,因為債權轉讓合同性質上仍然是一種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構成要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