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汽車借款合同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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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購買汽車借款合同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購買汽車借款合同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1、借款的種類。

借款的種類決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條款。因此,合同中必須規定好借款的種類。

2、借款的幣種。

借款合同的標的是作為特殊商品的貨幣,根據不同情況可以是人民幣也可以是外幣。因此,合同中必須約定借款的幣種。

3、 借款用途。

這是借款合同的最主要內容,出借方可以據此監督借款方的資金使用方向。只有符合國家批准的信貸計劃所規定的用途,並保證專款專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才能給予貸款。目前,我國的貸款範圍還限於生產、經營、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和社會服務等。至於彌補虧損、工資福利、墊支税款等支出,不能申請和發放貸款。

4、 借款金額。

這是指根據借款方申請、經銀行核准的借款數額。借款人可以按約一次性提取借款,也可以分期分批地使用,但不得超額。

5、借款利率。

6、還款的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貸款實行“有借有還、誰借誰還”的原則。國有企業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可以是貸款項目投產後增加的產品利潤,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固定資產佔用費等。鄉鎮企業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可以是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產品利潤和固定資產的折舊基金等。在還款期間,企業的主管部門不得從所屬企業貸款項目中提取利潤和各項基金。基本建設“撥改貸”項目的利息,由建設銀行按年計算,並在項目投產後,連同本金逐年償還,且在新增加項目增加的利潤中支付。超過規定的還款期限,則由企業的自有資金支付。至於如何歸還,可以分期歸還,也可以一次性歸還。歸還的方式不相同。應付的利率也相應不同。

7、保證條件。

借款合同必須規定保證條件,這是借款合同不同於其他經濟合同的地方。借款合同的保證,以物資保證為主。在取得貸款方同意的情況下,借款人也可以採用保證人保證的方式。

8、違約責任。

出借方的責任是:未能按期限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違約天數,並按銀行規定的罰息計息方法,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借款方的違約責任是:如果不按合同的約定用途使用貸款,出借方有權部分收回或全部收回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二、借款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為。

我國法律制度明確規定,非法的借債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比如明知對方借錢是為了吸毒販毒仍然把錢借給對方的,原則上對方就可以不還錢,所以在借款合同中,務必要寫清楚借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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