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履行如何確定管轄的法院?

來源:法律科普站 3.84K

一、合同未履行如何確定管轄的法院?

合同未履行如何確定管轄的法院?

合同未實際履行的管轄,有約定的看約定,合同中沒有約定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約定了合同履行地的,但合同沒有實際履行,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第一、三款

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怎麼確定

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為二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由於合同的複雜性、地域性,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其他法律規定了特別時效的,依照其規定,如海商法規定的貨運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為一年。

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當應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三、合同可以採取的履行方式有哪幾種

合同履行方式,是完成合同義務的方法,履行方式是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以何種形式來履行義務。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運輸方式、交貨方式、結算方式等。

1、履行的主體合同的履行必須由雙方當事人來親自完成。由他人代替自己履行,即承擔,應經合同人的同意,否則,債權人可拒絕接受履行。特殊情況下,合同義務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其履行。

2、履行的標的合同債務人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品種、質量、期限、交貨地點等履行自己的義務。

3、履行的方法各種合同的履行方法,根據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義務人必須首先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進行履行。如果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協議不成的,可以根據合同的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來確定;如果仍然無法確定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在發生合同的糾紛的時候,合同在沒有履行的情況下面要確定合同的管轄地,一般是按照在合同裏面有明確規定管轄地的按合同規定的處理,沒有規定的按照被告所在居住地來確定合同的管轄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