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合同履行地管轄如何確定
一、多個合同履行地管轄如何確定?
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多個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約定管轄的不得違反法律關於級別管轄及專屬管轄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1、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被告住所地法院有法定管轄權。
3、主合同與擔保合同的管轄權約定保持一致
二、合同履行地的確定是怎麼規定的?
1、看是否有明確的關於履行地的約定
買賣合同履行地可以包括交貨地。
2、如果沒有關於履行地(包括交貨地)的明確定約定
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3、有明確的約定履行地,應區分合同是否實際履行
合同未實際履行時,履行地是否有管轄權取決於當事人約定的履行地與雙方當事人住所地的關係,即如果約定的履行地在其中一方住所(不論原告還是被告)該約定履行地法院對合同糾紛案件有管轄權。
如果約定的履行地是雙方住所地以外的第三個地點,那麼該履行地法院無管轄權。
4、合同實際履行時,應注意約定履行地與實際履行的變化
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或交貨地點,實際履行中以書面方式或雙方一致認可的其它方式變更約定的,以變更後的約定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5、加工承攬合同
以加工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合同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根據合同的性質,合同也確實有可能存在着多個履行地,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建議雙方當事人一開始就在合同當中約定清楚了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不過,沒有約定管轄法院的不代表合同無效,按照法律規定確定管轄法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