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更改名字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一、購房合同更改名字規定是什麼?

購房合同更改名字規定是什麼?

購房合同更改名字規定是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來進行不同的選擇,如果開發商已經拿了購房合同去房產局做了房屋登記備案,更名確實是比較麻煩的,因此開發商一般不給購房者更改姓名,而且更改姓名也會耽誤當事人的時間。因此消協提醒市民,買房不是小事,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煩,買房人還是要考慮清楚再籤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 【協議變更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 【變更不明確推定為未變更】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二、購房合同的規定內容是什麼?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買方或賣方尋找擔保公司。由擔保公司先行墊資償還銀行貸款,並辦理抵押權註銷手續,然後買賣雙方按照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辦理交易手續。使用這種方式時,擔保公司要按照墊責數額的一定比例收取服務費用,目前一般都是由買方支付該筆服務費。使用這種方式在交易時應注意:在房產買賣合同或居間服務合同中要詳細約定由哪一方委託擔保公司,必要時可以約定共同選擇的擔保公司的名稱、墊資服務費的支付方、抵押權註銷後的通知義務、抵押權註銷後辦理房產過户受理手續的期限等。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購買房屋是需要簽訂書面的合同的,只有這樣才能夠確定購房者和開發商的一些基本權利義務關係,當然了,購買房屋之後不能夠輕易的更改相關的房屋所有權人,相對來説更改姓名的手續比較複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