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處拘役終身合同解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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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判處拘役終身合同解除嗎?
1、被判處拘役終身合同解除,因為此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具體是否要解除,要看是否符合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條件。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拘役的特徵是什麼
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
2、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由於拘役剝奪犯罪人的自由,所以與管制具有明顯區別。由於拘役是刑罰方法,所以它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對象、適用機關、適用依據、適用程序、適用期限上都有明顯區別。
4、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被判處拘役,跟被判處有期徒刑的性質是一樣的,因為這都是屬於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刑罰處罰措施,雖然説拘役是一種短期的自由行,相對來説是比較輕,但也會存在着相關的犯罪記錄,也就意味着被追究的刑事責任,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的話,用人單位享有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