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合同可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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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銷合同是一種相對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銷權的一方行使撤銷權之前,合同對雙方當事人都是有效的。那麼具體來説什麼情況下合同可撤銷?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請從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什麼情況下合同可撤銷

一、什麼情況下合同可撤銷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所謂“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產生錯誤的認識,致使行為的後果與自己的真實意思相違背,並造成較大損失的,可以認定為重大誤解。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按照我國的司法解釋,顯失公平是指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民事行為。

3、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合同。

(1)欺詐,是行為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

(2)脅迫是指以給對方或親友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意思的行為。

(3)乘人之危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利用他人的危難處境或急迫需要,迫使對方訂立對其極為不利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七十條規定:“一方當事人乘對方處於危難之機,為牟取不正當利益,迫使對方作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嚴重損害對方利益的,可以認定為乘人之危。”

二、合同可撤銷的情形有哪些

1、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2、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1)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2)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3、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被撤銷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法律中規定的可撤銷合同的情形主要是三種,包括重大誤解、顯失公平、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合同。而合同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要是你對“什麼情況下合同可撤銷”還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諮詢一下我們的瀘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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