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合同合法性審查包括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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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合同合法性審查包括哪些內容?

政府合同合法性審查包括哪些內容?

政府合同合法性審查包括對於合同的條款是否完整,對合同的合理性提出建議。

市政府法制機構、部門法制機構或承擔法制工作的機構還應當對合同條款是否完整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對合同內容的合理性提出意見,但不對政府合同涉及的技術、金額等問題進行審查。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審查合同包括哪幾個方面

審查合同的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審查合同主體的合法性時,應審查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是否是經過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法人、個體工商户;是否是具備與簽訂合同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審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負責人的資格證明;代訂合同的,要審查是否具備委託人的授權委託證明,並審查是否在授權範圍、授權期限內簽訂合同;有擔保人的合同,審查擔保人是否具有擔保能力和擔保資格。

2、審查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審查合同內容的合法性時,應當重點審查合同內容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審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實性。

4、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完備。應按照合同的性質,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合同條款進行認真審查,確定合同條款有無遺漏,各條款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切實可行。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全和過於簡單、抽象、原則,給履行帶來困難,為以後發生糾紛埋下種子。

5、審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規範。北京合同律師在審查合同時,對合同草稿的每一條款、每一個詞、每一個字乃至每一個標點符合都仔細推敲、反覆斟酌。確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後意思矛盾、詞義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並及時糾正容易引起誤解、產生歧義的語詞,確保合同的文字表述準確無誤。

6、審查合同簽訂的手續和形式是否完備。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對於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在進行審查的時候,審查的內容還是非常的廣泛的,比如説需要審查一下合同的條款是否完整,還有就是合同具體的內容是否存在這個不合理的部分。這些內容審查完畢之後,就需要出示相關的意見,然後再由雙方來進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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