怠於履行合同義務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2W

一、怠於履行合同義務怎麼辦?

怠於履行合同義務怎麼辦?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遇到對方不履行合同內容的,可採取如下方法應對:

第一,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對方履行合同內容

第二,如果不想與對方合作,可以發出解除合同通知

第三,必要時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如果希望對方履行合同,可以通過發律師函、尋求社會輿論監督如媒體曝光等方式。

二、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有什麼特徵?

繼續履行也稱強制實際履行,是指違約方根據對方當事人的請求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的違約責任形式。其特徵為:

(1)繼續履行是一種獨立的違約責任形式,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合同履行。

(2)繼續履行的內容表現為按合同約定的標的履行義務,這一點與一般履行並無不同。

(3)繼續履行以對方當事人請求為條件,法院不得徑行判決。

繼續履行,又稱為實際履行,是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一種主要方式。在民法上稱為強制實際履行或特定履行、依約履行。所謂繼續履行,是指一方在不履行合同時,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並可請求法院強制違約方按合同規定的標的履行義務,對方不得以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方法代替履行。繼續履行包括兩層含義:一方面,在一方違約時,非違約方可以藉助於國家的強制力使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正因此,繼續履行也稱為強制履行;另一方面,強制履行是指要求違約方按合同標的作出履行。

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怠於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可以要求對方採取補救措施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是一種獨立的違約責任形式,與一般合同意義上的履行不一樣,繼續履行的內容表現為按照合同中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這一點與一般履行相同。繼續履行必須以一方當事人的請求為條件,法院不能依職權私自宣判。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