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資格不具備要付違約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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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購房資格不具備要付違約金嗎?

購房資格不具備要付違約金嗎?

購房資格不具備要付違約金,對於售房者來説,如果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購房者,就應該向購房者支付違約金。因為售房者的違約行為給購房者造成了某種程度上的經濟損失。除了支付違約金之外,還應向購房者再支付所佔用資金的利息。

二、購房違約金有幾種

購房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約定的,由違約一方因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而向對方支付的賠償金,實際上是對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的一種補償。

購違約金是合同經濟方式的一種,也是對違約的一種經濟制裁。違約金的設立,是為了保證債的履行,即使對方沒有遭受任何財產損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規定給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依法定或雙方在合同中書面約定。違約金有兩種:

1、懲罰性違約金,其作用全在懲罰,如果對方因違約而遭受財產損失,則違約一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另行賠償對方的損失。

2、補償性違約金,是對合同一方當事人因他方違約可能遭受的財產損失的一種預先估計,給付了違約金,即免除了違約一方賠償對方所遭受的財產損失的責任;即使損失大於違約金,亦不再補償。《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購房中違約的一方必須對另一方予以賠償,實踐中大部分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條款,但是也有一些合同中未作此約定。在房屋買賣合同沒做約定的情況下,法院會根據法律的規定來確定違約金的數額。

公民只有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之後,才會舉杯購置房屋的資格,開放商在售賣房屋時,也會要求購房者先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自己滿足資格,若是出現了不滿足資格,但是依舊購買的情形,就屬於觸犯了民事法律的規定,會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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