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公司籤合同毀約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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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與公司籤合同毀約咋辦?
毀約的話讓毀約方承擔毀約責任即可,違約責任主要包括:
(一)繼續履行
(二)採取補救措施
(三)賠償損失
(四)支付違約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一般來説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 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後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後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二、公司之間簽訂的合同哪些是無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法人之間或自然人之間簽訂合同,最終是為了能夠達成合作的目的,像有的時候合同當中涉及到的合作事項高達好幾千萬元、上千億元,哪怕合同標底一共就是幾萬元、幾千元左右,也都沒有隨意毀約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