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損害賠償類型有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7W

一、違約損害賠償類型有什麼?

違約損害賠償類型有什麼?

1、約定損害賠償:又稱約定損失賠償和約定賠償,指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預先約定一方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或者向對方支付一定的金錢。

2、法定損害賠償:按照法律規定的辦法計算賠償額進行賠償。這裏所説的法律,既包括《民法典》,也包括有關合同違約賠償的其他法律(含行政法規)規定。

二、違約損害賠償範圍有什麼?

(一)約定賠償範圍

依當事人的意思而定的損害賠償,約定賠償是依照當事人的意思確定損失賠償的範圍和計算方法,體現了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和合同自由原則。如果當事人有賠償損失的約定,則應優先適用。

(二)一般法定賠償範圍

依照法律的一般規定確定損害賠償的範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由此可見,在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賠償時,則應適用法定賠償。

(三)特別法定賠償範圍

由法律基於特殊的立法政策而特別規定的損害賠償。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即三倍賠償。根據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適用的原則,在有特別法可依的情況下,應當優先使用特別法,即優先適用特別法定賠償。

約定損害賠償和法定損害賠償,共同構成了違約損害賠償。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賠償受害者的實際損失。而具體的賠償範圍包括約定賠償範圍,一般法定賠償範圍和特殊法定賠償範圍。約定賠償範圍是雙方當事人依據自己的意思而定立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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