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定金2萬 - 違約應該賠償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在商品房的買賣中,我們經常會遇見簽署定金合同的情形,房產開發商為了讓買方順利簽署買賣合同,一般情況下會讓買方繳納相關的定金,如果買方返悔,則可以根據定金罰則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合同定金2萬,違約應該賠償多少?本站小編針對這個問題,給大家做了以下相關分析。

合同定金2萬,違約應該賠償多少?

一、合同定金2萬,違約應該賠償多少

根據我們定金罰則(即《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五百八十七條規定),收取定金的一方違約的,承擔雙倍賠償的責任。

但2萬定金是否超出超出合同金額的百分之二十,還要視具體情況而言。如果超出了該具體規定,則超出部分無效,不能雙倍賠償。如果沒超出百分之二十,則對方返還四萬。

二、定金違約賠償規定

定金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買家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發展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我國《民法典》還規定: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不得超過主合同標準額的20%。當事人一旦以書面形式對定金作了約定並實際支付了定金,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為合同履行的一種擔保,《民法典》中規定:擔保合同(即定金條款)是主合同的從合同,若主合同無效,定金條款無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換言之,若合同無效,定金條款亦無效,收受定金的一方應返還定金。如一方過錯造成主合同無效,過錯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而不是沒收或雙倍返還定金了。

值得一提的是,簽訂正式的房屋預售契約之前,買賣雙方簽訂的有關認購書(或稱意向書)並不是房屋買賣契約,不具備房屋預售契約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廣義的合同。若認購書中有定金條款,則若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後反悔,發展商有權沒收購房者的定金;若發展商違約,不與購房者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則購房者有權要求發展商雙倍返還定金。

以上內容就是小編針對“合同定金2萬,違約應該賠償多少”這個問題,給大家做的相關分析。定金的簽署實際上是為了後面買賣合同順利履行。如果買方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另外一方就可以完全依據定金罰則要求對方雙倍返還定金。在此,小編也要提醒大家,簽署合同的時候要看清楚定金和訂金,兩者區別很大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