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籤合同違約金多少 - 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6W

一、工作籤合同違約金多少,規定是什麼?

工作籤合同違約金多少,規定是什麼?

工作籤合同違約金的相關規定是: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如果有關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而不是叫違約金。

二、相關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員工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其中一方違反了合同中的相關規定的,就認定構成違約的情況需要賠償違約金。員工向單位提出離職或者是單位將員工辭退的情況下是都有可能涉及到違約金的賠付情況的,這在勞動法和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着明確的參考。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