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怎樣的買賣合同無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一、根據法律規定怎樣的買賣合同無效?

根據法律規定怎樣的買賣合同無效?

存在下列情形的買賣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買賣合同同時損害了國家利益的無效。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利益的買賣合同無效。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買賣合同無效。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買賣合同無效。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買賣合同無效。

二、發生買賣合同糾紛時怎麼辦?

1、協商解決

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既不應採取消極拖延的辦法,也不應採取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的辦法自行行使法律處分權,因為這兩種做法都無助於問題的解決。按照法律規定,應該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解決糾紛,雙方是建立在互諒互讓、平等磋商的基礎之上,不影響團結以及今後的繼續合作,還可以節省時間、人力和費用。

2、仲裁解決

仲裁是指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一定的機構以中間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買賣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式。

3、訴訟解決

當發生買賣合同糾紛後,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近幾年來,隨着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以及法律知識的普及,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提高,通過訴訟來解決合同糾紛的也越來越多,而且這種方式效力更高。

在當代的社會,對於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注,如果簽訂的買賣合同是屬於無效的,就會導致合同不能夠履行,但實際上大多數的合同簽訂之後都會發生效力,除非説是惡意串通或者是欺詐脅迫所簽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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