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約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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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約其實簡單的來説是指的當事人的一方希望和對方訂立合同的一種意思表示,是由要約人向受要約人發出的。那麼關於合同要約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在下文中,就由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出關於合同要約的生效要件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合同要約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1、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

所謂訂立合同的意圖,是要求在要約中包含希望並已經決定和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但根據《民法典》規定,有關價目表的寄送、拍賣公告、招股説明書一般不能作為要約。

2、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

一般認為,要約應當向特定人發出,這個特定人就是要約人希望和他訂立合同的人。而特定不限於一個,也可以是幾個,但必須都是確定的。如一個水泥廠有2000噸水泥可以銷售,分別向4個建築公司發數量各為500噸的要約。

要約應當向特定人發出,但出有例外,如廣告,因其不是向特定人發出,因此不是要約,而是訂約提議,也稱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看到廣告後向他發出要約,但廣告中懸賞廣告是要約。

3、要約的內容必須具體確定

所謂具體確定,是指要約中應包含有合同的主要條款,讓受要約人看了以後可以決定是否同意訂約並作出承諾。

4、要約必須送達受要約人

要約只有到達受要約人,受要約人才有可能瞭解要約的內容,並決定是否承諾。

要約邀請又稱要約引誘,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與要約的區別主要有:

1、根據當事人的意願來區分。要約包含有當事人受要約拘束的意旨,而要約邀請只是希望對方主動向自己提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依法律規定作出區分。這是指按法律明確規定為某種行為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來區別。

3、根據訂約提議的內容來區分。如果訂約提議的內容中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條款,則為要約,否則為要約邀請。

4、根據意思表示是針對特定人還是不特定人發出來區分。要約邀請大多數情況下是向不特定人發出的。

5、根據交易習慣即當事人歷來的交易做法來區分。

綜上可知,合同要約的生效要件首先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其次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以及要約的內容必須具體確定,最後要約必須送達受要約人。如果您還需要了解關於合同要約的其他知識,您可以登錄本站網站在法律知識欄目進行相關知識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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