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無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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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無效情形:
1、抵押物的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有爭議的,抵押合同無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無效。
3、應該辦理抵押物手續而未辦理的,抵押合同無效。
4、抵押物重複抵押的,抵押合同無效。
5、對於通過簽訂抵押合同規避法律的,抵押合同無效。
6、主合同無效的,抵押合同無效。
7、以不能作抵押的財產設立抵押權的,抵押合同無效。
8、抵押物價值處於不確定狀態的,抵押合同無效。
9、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前6個月到破產宣告之日的期間內,破產企業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簽訂抵押合同的,其行為無效,抵押合同也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抵押合同無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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