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不執行如何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2W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十二條,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行政機關批准,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二條

行政處罰不執行如何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