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條件構成行政處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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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條件構成行政處罰無效?
(1)行政處罰沒有依據或者實施主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
(2)違反法定程序構成重大且明顯違法。
二、實施行政處罰的條件有哪些?
實施行政處罰的條件包括:
1、行為人實施了行政違法行為。
2、違法行為侵犯了行政管理秩序。
3、行為人具有責任能力。
三、行政處罰應該遵守哪些原則?
(一)行政處罰執行程序原則包括處罰法定原則
(二)行政處罰執行程序原則包括公正公開的原則
(三)行政處罰執行程序原則包括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四)行政處罰執行程序原則包括保障當事人陳述權利原則
(五)行政處罰執行程序原則包括一事不再罰原則。
四、行政處罰的流程是什麼?
(1)立案。
(2)調查取證。
(3)説明理由並告知權利。
(4)聽取當事人陳述與申辯。
(5)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五、行政處罰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行政處罰由行政機關或其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處罰權是行政權的一部分;除非法律另有規定,行政處罰權應由行政機關行使。
2、行政處罰權是對行政相對人的處罰。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3、行政處罰針對的是管理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行為。
4、行政處罰以懲戒違法為目的。
六、行政處罰的方式有哪些?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綜上所述,造成行政處罰無效的原因是很多的,如果行政處罰被確定為無效,在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對行政相對人造成的財產損失,應該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部門承擔。在我國,行政部門雖然有行政處罰權,但實施行政處罰必須符合法定條件,行政處罰決定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