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罰款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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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處罰罰款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條件是什麼?

行政處罰罰款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條件是什麼

(一)具體行政行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具體行政行為已經生效並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三)申請人是做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

(四)被申請人是該具體行政行為確定的義務人。

在郵政執法活動中,被申請人應當是郵政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的相對人,而不是與之關聯的他人(如上級主管部門、所屬分支機構等)。

(五)被申請人在具體行政行為確定的期限內或者行政機關另行指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的。

(六)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七)被申請執行的行政案件屬於受理申請人民法院管轄。

二、行政處罰的特徵

1、決定並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為特定的行政主體。行政處罰只能由擁有行政職權的行政主體決定並實施,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能決定並實施行政處罰。

2、行政處罰只適用於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行為。這裏的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行為,是指違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3、行政處罰的對象一般為被認為實施了行政違法行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即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外部相對人,包括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

4、行政處罰是違法者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一種表現形式。行政法律責任是行政法律關係主體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既包括行政主體因違法或不當行政而應承擔的責任,也包括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規範而因承擔的責任。

5、行政處罰是一種以制裁為內容的具體行政行為。

罰款屬於最常見的行政處罰的方式之一,行政罰款也是有上限的,通常情況下行政單位對於那些不交行政罰款的當事人,都是徵收滯納金的,但滯納金也有具體的限額,對於遲遲不交行政罰款的,行政單位只能通過強制執行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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