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政處罰複議申請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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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們與一些刑事的案件的關聯是很少的,我們很多時候涉及到的都是一些民事的案件,這樣的案件對於一些處罰等基本上涉及到的都是行政處罰。行行政處罰複議申請書怎麼寫?這個主要是把個人的基本信息,相關的案件原由進行書寫就可以了。今天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

行行政處罰複議申請書怎麼寫?

一,行政處罰複議申請書怎麼寫?

法律規定行行政處罰複議申請書的具體格式如下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被申請人: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體行政行為,向__________機關提出複議申請,要求__________。

事實及理由:

此致

(受理複議申請的行政機關)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1.申請書副本__________份;

2.證據__________份。

二,行政複議的程序

行政複議程序是行政複議申請人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至行政複議機關作出複議決定的各項步驟、形式、順序和時限的總和。行政複議程序是行政複議行為的重要環節,也是行政複議合法、高效進行的重要保證。行政複議程序是行政複議申請人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至行政複議機關作出複議決定的各項步驟、形式、順序和時限的總和。行政複議的具體程序分為申請,受理、審理、決定四個步驟:如果過輕是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範圍內的話,是不可以的。  

《行政複議法》 第二十八條 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提出意見,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同意或者集體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規定作出行政複議決定:  

(一)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二)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三)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2.適用依據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四)被申請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書面答覆、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複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

我們在進行日常的案件的辦理過程中,都是可以讓相關的當事人進行一個上訴也就是我們説的行政複議的,但是它是由時效性的,一旦過了這個時間,那就沒有辦法了,只能説明認可這項處罰。行行政處罰複議申請書怎麼寫?這個沒有固定的格式,只要基本的內容齊全就可以了,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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