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聽證都有哪些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7W

一、行政處罰聽證都有哪些規定?

行政處罰聽證都有哪些規定?

行政處罰聽證會有時間限制,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如下:

(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三)除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等等。

二、行政給付是具體行政行為嗎?

行政給付一般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提供物質利益或者賦予其與物質利益有關的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給付是指政府通過給予公民法人利益和便利等方式實現行政目的的活動,也稱行政物質幫助,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特定的相對人提供物質利益或與物質利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法律援助條例》第四條: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監督管理全國的法律援助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45條:依照前款規定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結束後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取土佔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結束後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對取土後的土地組織復墾,對砍伐的林木組織補種。

行政給付是具體的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律,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給予物質幫助。行政給付又稱為行政物質幫助,主要為被幫助者,提供物質利益和與物質利益相關的權利。進行行政給付時,需要有司法機關的監督。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