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決定書格式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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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名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決定書格式是怎麼樣的

多名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決定書格式是怎麼樣的

(一)、首部 大體包括標題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身份情況等四個方面事項:

1、標題。即文書的名稱。應寫明“××××(機關名稱)行政複議決定書”。

2、案號。即公文中的發文字號“××年××復字第××號”。

3、申請人的身份情況。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等情況。

4、被申請人的情況。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二)、正文

1、申請複議的主要請求和理由

2、複議機關認定的事實和理由

3、複議結論

(三)、結尾部分有兩項內容

1、要寫明如不服複議決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及其期限。如果是最終的複議決定,要寫明當事人履行的期限。

2、落款。由複議機關的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複議機關的印章,並寫出複議決定的年、月、日。

二、行政複議的時間有哪些規定

1、行政複議申請人應自知道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2、相關行政複議機構在收到複議申請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對於決定受理的,收到複議申請書之日即為受理之日。

3、相關行政複議機關應自受理複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特殊情況下,經相關行政複議機關負責人批准,可延長30日。

4、複議申請人如對行政複議機關作出的複議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此在實際生活中,如果對行政部門作出的處罰與決定不服的話,那麼可以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申請行政複議,不管是一個申請人還是多個申請人,對應的申請流程是一致的,都要準備好相關的證明材料以及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申請,不然的話就認為放棄了該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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