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決定書送達方式 - 行政複議決定書的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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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決定書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行政機關會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案子做出的書面處理。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來介紹一下有關行政複議決定書送達方式,行政複議決定書的範文

行政複議決定書送達方式,行政複議決定書的範文

一、行政複議決定書的送達方式

《行政複議法》第31條第3款 行政複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複議決定發生法律效力具體表現具有確定力、具有執行力、具有拘束力。

(1)直接送達

登記管理機關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應當在宣告後將決定書當場交付給被處罰社會組織的負責人,並由其負責人在《送達回證》上簽名或者蓋章,即為送達;其負責人拒絕簽名和蓋章的,由案件承辦人員在《送達回證》上註明。登記管理機關在適用直接送達時需注意:

①無特殊情況的,均應適用直接送達的方式

② 由社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負責收件的人簽收

③ 受送達人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

④受送達人已向登記管理機關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⑤ 送達法律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⑥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2)留置送達

在適用留置送達時,應當注意:

① 留置送達的條件是受送達人拒絕簽收法律文書

②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基層組織的代表到場,説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絕簽收事由和日期

③送達人、見證人要在送達回證上簽名或者蓋章,把法律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即視為送達

④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及其他見證人不願在送達回證上簽字或蓋章的,由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把送達文書留在受送達人住所,即視為送達

⑤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3)郵寄送達

當登記管理機關直接送達法律文書有困難時,也可以採取郵寄送達的方式送達。採取郵寄送達時,應當注意:

①在直接送達有困難時,才能採用郵寄送達

②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③郵寄送達,應當附有送達回證。掛號信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與送達回證上註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掛號信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④送達回證沒有寄回的,以掛號信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4)公告送達

公告送達是送達的最後一種方式,在適用公告送達時,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① 通過其他方式都無法送達時,適用公告送達

②公告送達,可以在受送達人原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互聯網等媒體上刊登公告

③ 自發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為60日

④ 公告期滿後,即視為送達

⑤登記管理機關採用公告送達方式的,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二、行政複議決定書的範文

行政複議決定書 

申請人:____省無線電技工學校

地址:____市高新區創業路925號(新校區),南京東路125號(老校區)

法定代表人:_____

被申請人:____市環境保護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職務:局長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____市環保局於2004年7月2日作出的《排污費繳納通知單》(洪環理徵字(2004)174號)不服,向我局申請行政複議,要求撤銷該繳費決定。本機關已依法受理。

申請人稱:學校屬於財政全額撥款的公辦教育事業單位,排放的是教職工、學生生活用水,並非嚴重污染單位,污水排人城市污水管網,且已按____市政府規定繳納了污水處理費,根據國務院(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第二條及國家環保總局2004年4月22日給湖北省環保局《關於對排污費有關問題的覆函)(環函(2004)108號)文件,不需再繳納排污費,市環保局屬重複收費、亂收費。

被申請人稱:1.根據國務院《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第二條的規定,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户都應當按規定繳納排污費。該學校污水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未經任何污水處理設施直接排入贛江,是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屬於徵收排污費的對象。2.學校雖然向南昌市繳納了污水處理費,但因其污水未排人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進行處理,而是直接向環境排放,不能適用(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二款關於“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排污費”的規定,應依法對其徵收污水排污費。3.國家環保總局環(2004)108號文件第一款對污水排人未建成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收費問題,國家總局正與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進行協調,未明確不再徵收排污費,且該校的污水並未排入南昌市的任何污水處理廠(包括未建成的污水處理廠),該校以此為理由拒絕繳納排污費不成立。

經審理查明:

1、被申請人根據《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的規定,於2004年5月21日依據申請人填報的排污申報登記簡表對申請人進行了排污量的核定(洪環監費核字(2004)163號),申請人對核定結果提出異議,被申請人依法進行了複核。6月30日被申請人向申請人送達了《排污核定複核決定通知書》(洪環理復字(2004)26號)和《排污費繳納通知單》(洪環理徵字(2004)174號)。申請人對複核決定未提出異議。但申請人認為學校屬於財政全額撥款的公辦教育事業單位,排放的是教職工、學生生活用水,並非嚴重污染單位,污水排人城市污水管網,且已按南昌市政府規定繳納了污水處理費,根據國務院《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第二條及國家環保總局2004年4月22日給湖北省環保局《關於對排污費有關間題的覆函》(環函(2004)108號)文件,不需再繳納排污費,市環保局屬重複收費、亂收費。7月5日,申請人向省環保局申請行政複議,要求撤銷洪環理徵字(2004)174號《排污費繳納通知單》。申請人在複議申請中未對洪環理徵字(2004)174號《排污費繳納通知單》關於廢氣排污費的收費決定提出異議。

2、申請人污水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未經任何污水處理設施直接排人贛江,是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

3、申請人在繳納自來水費的同時,繳納了污水處理費,但南昌供水有限責任公司未提供污水處理的服務義務

本機關認為:

1、申請人排放的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人環境,對公共利益造成一定影響,對環境資源造成一定損害,應按照《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的規定,承擔繳納排污費的責任。

2、繳納污水處理費,僅僅是《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可以不再繳納污水排污費的兩個必要條件中的一個,還有一個條件就是排污者應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本案申請人雖然繳納了污水處理費,但其污水並未排人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而是未經處理直接排人環境,所以不能適用《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免除其繳納排污費的義務。

3、污水排污費有明確法律、法規規定,是排污者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是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按照國家規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處理的有償服務,收取污水處理費用,以保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污水處理費是一項服務性收費,是以提供服務為前提的收費。從《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的立法本意來看,凡污水未經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進行處理,直接向環境排污的,都應承擔繳納污水排污費的責任。

4、國家環保總局環函(2004)108號文件第一款對污水排入未建成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收費問題,國家總局正與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進行協調,未明確不再徵收排污費,且該校的污水並未排人南昌市的任何污水處理廠(包括未建成的污水處理廠),該校以此為理由拒絕繳納排污費不成立。

5、被申請人是徵收排污費的法定主體,其收費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且申請人未對洪環理徵字(2004)174號(排污費繳納通知單》關於廢氣排污費的收費決定提出異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本機關決定:維持被申請人洪環理徵字(2004)174號《排污費繳納通知單》的收費決定。

本複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申請人如不服本複議決定,可自收到本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起訴。

上文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有關行政複議決定書送達方式,行政複議決定書的範文,供大家參考。上文對行政複議決定書送達方式介紹了4種包括了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郵寄送達和公告送達。還為帶來了行政複議解定身的範文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三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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