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合法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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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合法麼?

現如今,在找到工作進入單位後,常常不會一進去就能夠得到正式的勞動合同。企業與員工會有一個叫做試用期的磨合時間,試用期是企業考覈員工是否適合這個崗位的一種常用的辦法。由於員工在試用期,待遇等會與正式員工存在差異,甚至存在不籤合同的情況。那麼,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合法麼?本站爲您解答。

一、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的現象原來比較普遍,《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因爲存在不籤勞動合同就要支付雙倍工資的問題,因此,用人單位對此比較重視,紛紛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但是實踐中,沒有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是有很多。

很多未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普遍認爲既然是試用期,等試用了以後再籤也不遲,不試用怎麼知道員工是否是單位需要招聘的人呢。這種認識和想法是錯誤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因此,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二、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如何處理

對於用人單位來說,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一個月內應儘快安排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發現有可能拒籤合同情形的勞動者,在滿一個月前應立即書面通知終止與其之間的勞動關係。如果已經滿一個月的,也要立即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係,但此時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對於這些沒有誠信的勞動者來說他們在今後的工作中一般也會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所以作爲用人單位來說立即終止與他們之間的勞動關係雖然會損失一些招聘成本,但是可以減少支付雙倍工資及經補償金以及以後可能出現的更多損失。

本文解決了試用期該不該籤勞動合同這個問題。由於許多人對這相關的法律知識不瞭解,導致在試用期間,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在試用期時,一定要簽訂相關的合同,保障自身權益。如果有需要,可想專業法律機構諮詢。本站可爲您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歡迎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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