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房地產抵押登記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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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房地產抵押登記怎麼辦理?

杭州房地產抵押登記怎麼辦理

辦理程序:

1、房屋抵押當事人持房產抵押登記申請書、抵押當事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房地產抵押合同到區房地產管理處申請登記。對符合登記條件的,受理登記申請。

2、受理登記申請後,區房地產管理處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核,核准登記,繕制房屋他項權證。

3、房屋抵押當事人在規定的辦理期限內到區房地產管理處辦理繳費領證手續。

所需材料:

1、餘杭區房地產抵押設定、變更、註銷登記申請表(申請時在辦證窗口領取空表,由申請人填寫並蓋章);

2、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原件);土地使用證(複印件並校驗原件);

3、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單)(原件);

4、房地產評估報告或抵押房地產價值確認書(原件);

5、餘杭區房產抵押登記聯繫單(原件)。

杭州房地產抵押登記怎麼辦理? 第2張

抵押人為個人的,提交抵押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校驗原件),如為共有房產(包括夫妻共有房產),《抵押合同》和《申請審批表》和其他共有人簽章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原件)還須提供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校驗原件)及結婚證明;抵押人為單位的,提交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資格證明覆印件(校驗原件)無法提交原件的,提交工商部門出具的彩印副本,抵押人為國有單位的,須提交國資管理機關同意抵押的批文,抵押人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須提交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議原件加蓋公章,抵押人為集體企業的,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原件加蓋公章。集體土地上的房地產抵押的,須經土地所有者(代表)大會決議。

承諾時限:

自受理次日起8個工作日內。

杭州房地產抵押登記怎麼辦理? 第3張

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浙江省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條例》、《杭州市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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