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還款保證的不同擔保貸款可以分為哪些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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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還款保證的不同擔保貸款可以分為哪些類型?

根據還款保證的不同擔保貸款可以分為哪些類型?

根據還款保證的不同擔保貸款可以分為抵押貸款、質押貸款和保證貸款。

1、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餘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2、質押貸款是指貸款人按照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為質押物發放的貸款。可作為質押的質物包括:國庫券(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國家重點建設債券、金融債券、AAA級企業債券、儲蓄存單等有價證券。出質人應將權利憑證交與貸款人。《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以個人儲蓄存單出質的,應提供開户行的鑑定證明及停止支付證明。

3、保證貸款是擔保人以其自有的資金和合法資產保證借款人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一種貸款形式。如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債務即由擔保人履行保證義務。保證貸款為客户生產經營活動提供信貸資金支持。幣種主要有人民幣、美元;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7年,其中貸款寬限期不得超過3年。

二、質押貸款和抵押貸款的區別是什麼?

1、抵押標的為動產與不動產(住房、土地等),質押標的為動產與權利(股票、債券等)。

2、抵押物不移轉佔有,質物移轉佔有。

3、擔保財產處置權不同。抵押人在還款期限之前未能按期清償貸款的,抵押權人可以和抵押人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抵押物來償還貸款,協議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出質人在還款期限到時未能清還貸款的,債權人可直接處置擔保財產,無需和出質人協議。

對於那些遇到資金困難、有貸款需求的公民、單位來説,首先可以結合法律的規定,判斷自己是否滿足相應的借貸條件,對於滿足的情形,則可以收集相關證明自己滿足條件的材料之後,向銀行提出貸款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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