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抵押擔保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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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動產抵押擔保程序是怎樣的?

不動產抵押擔保程序是怎樣的?

在整個抵押擔保貸款中的主要法律要件是,首先借款人與金融機構建立借貸關係,簽訂借款合同(也稱主合同);其次是抵押擔保人將其不動產抵押給金融機構,簽定不動產抵押擔保合同(附屬合同),建立抵押關係。最後抵押雙方持主合同(借貸合同)和抵押合同一同到不動產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完成抵押活動的全部法律手續。

在抵押活動過程中,首先要審查借款人身份,資信及商業證明,其次審查抵押擔保人所提供的抵押物的法律狀況,檢查抵押物是否屬於不能抵押的範疇之列,確定抵押物的合法性。如果抵押物確屬抵押人合法擁有,並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應當請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認可的土地評估機構予以評估,並作出評估報告。接着根據評估報告所確定的價值,確定抵押率。在決定要貸款和簽訂抵押合同之前,金融機構一般要到抵押物所在地的房屋土地部門進行諮詢調查,以免在簽完了貸款合同和抵押擔保合同之後辦不下來抵押登記。

二、不動產抵押擔保的條件有哪些?

1、抵押人必須具備主體資格。即抵押人應具備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同時對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抵押物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從各國立法來看,並非所有不動產均可設定抵押權,根據我國民法典》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下列不動產是不能作抵押的。

(1)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動產;

(2)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具有紀念意義的建築物;

(3)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地產;

(4)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不動產;

(5)產權關係不清或有爭議的財產。

3、價值評估應該公允。抵押物的價值應該經過具有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評估報告,然後根據評估的價值確定抵押率和擔保價值;

4、辦理抵押登記。依照我國法律,不動產的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登記。

綜上所述,人們可以用名下的不動產做抵押擔保,向銀行借款,不動產抵押擔保的程序包括不動產抵押登記、簽訂抵押擔保合同、審核材料及確定貸款額度等。其中不動產抵押登記需要去不動產中心辦理,帶上不動產證書、身份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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