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討債要的證據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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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發生後,在借款協議中約定的還款日期到期時,債務人應該按期還款,如果債務人到期不償還債務,債權人就要積極討債,以維護自身的合法債權。在討債時,訴訟是非常有效的手段之一。那麼,債權人如果要訴訟討債要的證據都有哪些呢?如果債權方是企業,那麼企業訴訟清理欠款要注意什麼問題?對此,下文中將詳細為您進行介紹。

訴訟討債要的證據都有哪些

一、訴訟討債要的證據都有哪些

1、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時間、地點、金額,並提供無利害關係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5、關於共同被告的相應證據,如列夫其另一方為共同被告,應提交婚姻關係證明;股東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的相應證據。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企業訴訟清理欠款要注意什麼

許多企業在通過訴訟清理欠款中遇到了許多不能理解的事情。明明對方欠款,起訴到法院,法院卻不支持;明明經常去討要欠款,法院卻説過了訴訟時效;明明判決對方付款,偏偏拿不到錢。這些情況的發生,一方面使企業困惑,另一方面也打擊了企業通過起訴的方式來追討欠款的積極性。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企業應做好如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履行合同手續要完備

許多企業在履行合同時,尤其是在履行買賣合同時,交付貨物時只讓對方的收貨人員打個白條,更有甚者連白條都不打。這種行為在訴訟時會處於被動,若債務人不出庭或者不承認收到貨物時,債權人不能以足夠的證據確實、充分證明債權的存在。所以債權人在交貨時手續一定要完備。

2、注意訴訟時效及其證據

有一些企業在交貨後,並不積極主張權利討要貨款,導致債權過了訴訟時效;另一種情況相反,就是積極主張權利,但是沒有收集主張權利的證據。這都將導致不利的訴訟結果。在產生欠款後,一定要注意債權的訴訟時效,同時注意收集主張權利的證據。

3、注意保全

官司勝訴了,債務人有執行能力,但執行不了,也就是俗語説的“贏了官司,賠了錢”。為避免出現這種情況要注意做到兩點:

(1)在訴訟過程中“保全”,讓人民法院凍結債務人的相應財產,避免出現不能執行的局面。

(2)積極尋找債務人的財產,發現線索向人民法院反映,協助人民法院執行。

實踐中,如果您有遇到債務人就是賴着不肯還錢的情況,您可以考慮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追討欠款。因訴訟的方式是非常有效的且具有強制力的手段之一。不過,在訴訟討債時,您需要準備齊全相對應的證據,否則法院將不會支持您的訴訟請求。在收集證據時,如果您有遇到困難,不妨向債權債務方面的專家律師諮詢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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