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中違反借款合同有什麼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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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約是指違反合同債務的行為,也就是常説的合同債務不履行。違反了合同的約定,就必然會承擔一定的責任,那麼民間借貸中違反借款合同有什麼法律責任呢?本文整理了相關內容,請閲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瞭解。

民間借貸中違反借款合同有什麼法律責任

借款合同,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於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

借款合同的特徵主要有:

1.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金錢。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一種作為特殊種類物的金錢,因此,原則上只發生履行遲延,不發生履行不能。

2.借款合同是轉讓貨幣所有權的合同。當貸款人將借款即貨幣交給借款人後,貨幣的所有權移轉給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處分所得的貨幣。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決定的,也是貨幣這種特殊種類物作為其標的物的必然結果。

3.借款合同一般為有償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無償合同(無息借款)。

4.借款合同一般為要式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當事人約定。

違反借款合同的責任:

1、貸款方的責任:貸款方不按合同規定及時貸款,應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的責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歸還貸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加付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使用政策性貸款的,應當加付利息;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一部分或全部貸款。

民間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項

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經濟生活較為寬裕,資金使用效益被受到重視,民間債權債務關係日趨增多。那麼,怎樣才能較好的保護民間債權債務關係的合法有序以及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呢?我們的處理經驗是:

1.訴訟時效問題。需要注意: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張債權必須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一般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

3.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但一定要明確約定,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為無息借款。約定超出銀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只返還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賭債,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

5.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的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如借款系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6.合夥經營期間,個人以合夥組織的名義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合夥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7.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8.債權文書如辦理可強制執行的公證,則可不經法院審理,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9.還款期滿後6個月內必須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如過期則擔保人一般不承擔擔保責任。

10.為延長訴訟時效可以用郵政“特快專遞”不斷寄送追款函,郵件回執單必須明確註明寄送的內容,如“要求還款1萬元的函”、“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函”。

綜上,違反借款合同的責任有:貸款方不按合同規定及時貸款,應償付違約金;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歸還貸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加付利息。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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