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借款協議要注意哪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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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涉及到借款問題時,當事人最好是簽訂借款協議。這樣既能記錄借款的事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現爭議,還能在遇到爭議時,成為有力證據。那麼,寫借款協議要注意哪些事項?接下來,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為大家做詳細解答。

寫借款協議要注意哪些事項?

一、寫借款協議要注意哪些事項?

(一)借條的名稱最好不要寫成欠條。

欠條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不代表借款合同關係。因此借款時避免出現欠條可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二)要寫清楚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全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係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係,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三)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

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理論界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2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年訴訟時效。各地法院對此問題的把握也不盡相同。

因此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還款到期日之後的兩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四)將利息約定在借條中。

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範圍內約定利息。

二、寫借款協議要注意些什麼

一般來説,借條要寫明借款時間、借款金額、借款時長,借款用途、借款利息、借款逾期的違約責任、要是有擔保人的還要寫明擔保的期限和責任。借款協議主要包含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字及相關情況。

(二)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必須合法而且最好是明確寫在借條中,這樣避免日後出現糾紛在法院審理時還要對此承擔舉證責任。

(三)借款金額。

(四)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可以由雙方當事人約定,也可以不約定,不約定一般就認為是沒有利息,注意約定的利息可以高於銀行利息但是不能超過四倍,否則超出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五)借款期限。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對整個借款活動而言,一份好的借款協議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的,它可以恰到好處的避免很多糾紛的產生。到此,您如果對借款協議的注意事項還有疑問,或者有其他方面的問題,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債權債務方面的專家律師,讓專業的律師來幫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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