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短信借條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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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機短信借條是否有效

手機短信借條是否有效

借條可以通過手機短信的形式證明。根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手機短信能否作為證據使用,能否替代書面的借條,要從手機短信的客觀性、合法性與關聯性着手。如果手機短信確實是借款人編輯內容,且親自發出的,且發出短信的手機號碼也是歸借款人所有,並且手機短信的內容沒有經過出借人的修改,在這種情況下,手機短信的關於借錢的內容,可以起到書面借條的證明效力。

二、借條的有效期有多長

對於註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應該從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時起計算訴訟時效。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如果屆至欠條註明的還款日期債務人仍不履行債務,則債權人可以以此作為臨界點,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即從其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為兩年(一般訴訟時效為兩年),超過兩年,債權人的債權將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喪失在訴訟中的勝訴權。

沒有履行期限的借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權利人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故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説,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借條表明了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即因為借貸而形成;借條則無法從字面上表明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貸只是其中的一種。能否初步認定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對當事人最大的影響是訴訟時效的計算問題。如果寫明是借條,借貸關係成立的話,則適用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如果寫明是欠條,其應當適用幾年的訴訟時效則應當依據借條形成的原因來確定。我國法律中規定的訴訟時效按時間劃分共有四種:一年、兩年、三年和四年時效。

事實上,不論關係如何,借錢時一定要寫借條或者借貸協議,載明借貸雙方的姓名、借款種類、幣種、數額、時間、期限、用途、利率、還款方式、保證人和違約責任等條款,簽字畫押,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存。因為借條可作為以後要求還款的證據。由此可見,寫借條是十分重要的,而現實中手機短信借條只要是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做出的,那麼也是認定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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