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借條撕碎還有用嗎?
一、借條撕碎還有用嗎
借條撕碎沒有用了。借條陷阱大致有以下幾種:
1、借款人故意寫錯名字或身份證號,在出借人要求償還時,否認本人為借款人。
2、借條系借款人提前準備好,但卻不是借款人親筆簽字,在出借人要求償還時,否認本人時借款人,經筆跡鑑定也非本人所寫。
3、將借條寫成收條,從而無法確定雙方是借貸關係。
4、借款金額未用大寫, 出借方無痕跡的篡改了借款金額。
5、償還了借款,未及時收回借條,出借人憑藉條再次要求償還。
二、打借條時怎麼防範借條陷阱
打借條時要想能真正有效防範借條陷阱,避免糾紛,以下的提示將至關重要:
1、名稱:注意,應寫明“借條”而非“欠條”或是“收條”;
2、當事人:應寫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並寫明身份證號碼,千萬不要寫成“三哥”“四妹”;
3、金額:應寫清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並保證雙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規定按大寫為準;
4、時間:一般應寫清借款有關的的相應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時間和明確的還款期限;這裏需注意,期限明確與否對訴訟時效的起算至關重要;
5、利息:如雙方約定了借款的利息,就應該在借條中用文字予以明確,並保證約定的利率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6、簽名: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名並加按手印。
7、擔保:為維護借款安全,可以考慮對方提供相應擔保,如提供抵押或提供保證人。即便不提供擔保,也可以考慮有兩個無利害關係的第三人擔任見證人,在借條上簽名。
8、語言文字:打借條,在書寫上一定要清晰,同時為了避免歧義一定要考慮文字以及語句有無歧義。
此外,借款時如果明知對方將用於非法活動,不要借款給對方。依據我國法律規定,該借款不受法律保護。在對方不還錢的情況下無法通過訴訟途徑予以保護。
借條的產生必須符合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書寫的條件,其中內容筆跡部分必須非常的清楚。並且借條書寫完畢之後,不能夠擅自的進行更改,對於實質性內容發生變化的,屬於造假的情況,對於其效力不予認定。
書寫借條,對於債權人和債務人來説都需要注意很多的事情,為了防止對方存在相關的陷阱,避免產生一定的糾紛,一定要寫清楚借條當中的一些注意的事項,比如説借款的金額,還有借款的期限以及借款人的一些基本身份方面的情況,緊接着就是需要將這個借條完整妥善的保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