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沒有財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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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錢不還沒有財產怎麼辦?

欠錢不還沒有財產怎麼辦?

欠錢不還可以協商處理,對於債務方無力支付的,可以協商分期或者減少支付。起訴後,法院會採取措施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以查明被執行人是否有隱瞞的財產情況,實在沒有錢的,需要中止執行。法院判決勝訴後,對方應當按判決書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如果不履行判決的,勝訴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其處罰。要看證據,如果債權人證據充分,法院肯定會支持債權人。同時也要看你們的借款數額,如果借款數額過大,也沒有銀行流水等,法院判起來也比較謹慎。

二、欠錢不還申請強制執行的順序是什麼?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的申請執行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清償順序強制執行被申請人財產所得的現金,應及時清償債務。如果有多個申請人時,則由人民法院執行員按照法定的清償順序分配,而不採取平均分配的辦法。

其順序是:首先償還所欠申請人的工資和生活費;其次償還所欠國家的税款;然後償還其他債務。先滿足上一順序申請人的債權,再滿足下一順序申請人的債權。如果在同一清償順序內尚不能滿足所有申請人要求的,則依各人債權數額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償的債權,債務人以後償還。執行收費強制執行,是要收取費用(執行費)的,按照訴訟費的標準收取。申請強制執行之前,法院不會問申請人收費,等執行完畢後,被執行人要付費到法院。執行費上繳國庫。

需要明確的是,對於欠錢不還的行為,是需要追究民事賠償責任的,特別是對於財產數額巨大的,顯然是構成了嚴重的侵權行為,但確實也存在當事人無力償還的情況,這時是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合法協商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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