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欠錢不還但是名下沒有資產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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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決欠錢不還但是名下沒有資產的怎麼辦?

判決欠錢不還但是名下沒有資產的怎麼辦?

1、責任方如果有非貨幣財產,權利方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權利方先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法院執行局確認責任方無財產可執行,可以中止執行,等責任方有財產時再執行。

3、無力賠償財產可以賠償勞務,雙方達成協議簽字確認後報法院備案,責任方接受權利方和法院監督,以付出勞務的方式賠償。

二、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二)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3年)。

(三)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四)對於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五)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籤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三、訴訟的條件是怎麼樣的?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綜合上面所説的,對於在判決了之後對於債權還不歸還,那麼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在查詢債務人名下的財產,對於是否有財產所判決的方式就會不一樣,但不管是哪一種,欠錢是一定要償還的,如果確定沒有還都需要協商進行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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