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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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方面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情形有哪些?

單方面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情形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現象。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實現時,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權。

(2)因拒絕履行主要債務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這是指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對於這種情況,另一方可不進行履行催告,徑直行使解除權。

(3)因遲延履行主要債務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債務人無正當理由,若對於未約定履行期限,在債權人催告後仍未履行的,債權人便可享有合同解除權;若在合同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合同主要債務,則債權人可不進行催告即享有解除權。

(4)因遲延履行或有其他違約情形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違約形態有多種,包括遲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點不符合合同約定等。在此情況下,債權人可不經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

(5)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這是一個概括性的規定,當以上情形都沒有出現,而法律規定其他情形合同也應該解除時,合同就解除。這實際為將來法律的發展留足了空間,同時也防止法律出現漏洞。

二、合同解除程序是怎麼樣的?

行使解除權的程序必須以當事人享有解除權為前提,在約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的條件成立以後,合同並不當然解除。合同當事人還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行使合同解除權。

行使解除權的程序適用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當事人一方違約和約定解除的場合。中國《民法典》規定對當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權的程序做了明確的規定,當約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的條件成就,一方當事人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不必與對方協商,也不必經對方同意,只要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便告解除,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便告終止。對方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而法律、行政法規定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依照特別程序辦理批准、登記手續後,才能產生合同解除的效力。

綜合上面所説的,單方面行使合同解除權一定要存在有法定的條件,必須要確定是屬於因對方不履行合同的條款,而導致合同不能實現的,那麼就可以依法的解除,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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