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之債具備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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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之債是指債的標的是單一的,當事人只能就該種標的履行的債。根據簡單之債的定義也可以看出,成為簡單之債是有一定條件的,那麼簡單之債有哪些具備條件呢?請閲讀下面對文章進行了解。

簡單之債具備條件有哪些

簡單之債簡單之債又稱“單純之債”,是指債的標的是單一的,當事人只能就該種標的履行的債。由於簡單之債的當事人沒有選擇的機會,因而又稱為不可選擇之債。簡單之債的當事人只能就某一標的履行債務,否則將構成債的不履行。在簡單之債中,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簡單,一般不容易發生爭議。

簡單之債具備的條件:

第一,在債的履行上有可選擇性

債的履行上有可選擇性,是指在債的成立之始就有兩種以上的

簡單之債履行可供選擇。可供選擇的數種履行,可以是標的種類上的不同,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提供勞務;可以是標的物的不同,或勞務的內容不同;也可以是履行時間上的不同,履行方式的不同,履行地點的不同。凡在債的給付標的、履行時間、方式、地點等諸方面可供選擇的債,都為選擇之債。

第二,須於債的履行標的特定後才能履行

與之相對應的是選擇之債、選擇之債的履行標的雖有數種,但當事人只能從中確定一種履行,也只有在履行標的確定後當事人才能履行債。如無須確定債的履行標的就可以履行,則該債不為選擇之債。

由上文可知,在具備了在債的履行上有可選擇性、須於債的履行標的特定後才能履行這兩個條件後才能夠稱之為簡單之債。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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