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履行期滿後若無借條如何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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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履行期滿後若無借條如何還錢?

債務履行期滿後若無借條如何還錢?

債務履行期滿後若無借條的方式可以與對方協商,如果借錢的人承認有借錢的時候,而是現在沒有錢還或者是有錢不想還,在這個時候,就要求對方補充打一份借條,把借錢的事情固定下來,這樣以後要是打官司就有了證據。

若是不補借條的,可以以退為進稱願意給對方寬限,通過手機通話錄音或者保留聊天短信的形式,讓對方承認又借錢的事情。

二、收集欠條證據有哪些

在討還欠款過程中,相關的討還欠款材料即討還欠款證據顯得格外重要,因為要想在法律上有着更多的收債證據,相關的欠條和債務資料成為討債行動是否成功的一個基礎,而許多追債案例中仍有不少債務沒有欠條和沒有什麼書面的證據,雖然這種債務糾紛問題比較的辣手,但是,債權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證明欠款事實的證據來討還欠款。具體來説這些證據包括:

1、欠條、收據、合同等能夠證明原告和被告之間存在着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據材料。

2、原告應當提供自己將標的物交付給被告的時間、地點及交付經過的證據材料。

3、對債務擔保或者連帶責任人,應提供有關人員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職務、家庭住址,及其應當承擔責任的證據材料。

4、設有抵押物的債權,應提供抵押物的收據等,説明抵押物的種類、數量、價值等。

5、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債務,以及其他違反民事合同行為的證據。

6、提供被告具有償付能力的證據材料。

7、要求返還物品的,應提供該物品的數量、質量及存放地點的證據材料。

8、債務人可以提供債權的關係發生變更或者已經消滅的證據材料。

9、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當事人提供上述證據材料的形式,可以是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等。

三、欠條與借條的區別

(1)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買賣、勞務、企業承包等事實產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條。產生的法律後果不同。

(2)訴訟時效不同

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一樣的,但是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有區別的。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訴訟時效從欠條出具之日開始計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3)舉證責任不同

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拖着欠款不還這對人與人的信任是一種打擊,特別是親朋好友之間的借錢。雖然實際中有些人的做法是不要錢了,但此時損害了自己合法的財產權益。為了避免此類借貸糾紛,一般在借錢之前,可以直接要求對方書寫借條,然後保存好,若是其不還錢的,可以起訴該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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