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協議不給錢有效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7W

一、保密協議不給錢有效嗎?

保密協議不給錢有效嗎?

可能無效,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保密協議的,用人單位要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如果不給的,保密協議可能無效。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二、違反保密協議的責任主要有哪些?

保密協議,是指協議當事人之間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書面或口頭信息,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等信息的協議。負有保密義務的當事人違反協議約定,將保密信息披露給第三方,將要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保密協議一般包括保密內容、責任主體、保密期限、保密義務及違約責任等條款。保密協議可以分為單方保密協議和雙方保密協議。單方保密協議是指一方對另一方單方面負有保密義務的協議

對於違反保密協議造成嚴重後果的當事人,我國刑法規定了侵犯商業祕密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 有下列侵犯商業祕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的。

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祕密的,以侵犯商業祕密論。

本條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祕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祕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祕密使用人。

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署保密協議的,員工在泄露公司相關應予保密事項之後,單位是不得要求員工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因此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單位不得要求員工賠償,但是可以以此為理由,直接辭退泄露單位機密事項的員工,並不支付經濟補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