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費欠錢不還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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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工費欠錢不還怎麼辦理

人工費欠錢不還怎麼辦理

如有這種情況發生,要與其他一同被拖欠工資的工友們一起,蒐集和保留對方拖欠工資的具體事實和確鑿證據,派代表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部門反映和投訴,請勞動部門幫助催討被拖欠度的工資。如果還是不能解決問題或對其結果不滿意的話,就向法院起訴處理。內要注意保持冷靜和剋制,不要以過激的行為與對方發生其他衝突事件。

二、工資不還應該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拖延或者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及時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包括沒有及時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加班工資和其它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依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用人單位仍有義務支付工資差額。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或者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將承擔以下法律後果:

(一)限期支付。用人單位沒有支付相關費用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也就是用人單位只要補付即可。

(二)差額支付。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只要求用人單位按規定補足已經支付金額與最低工資標準之間的差額即可,不必再加付補償金;

(三)加付賠償金。用人單位在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的期限內,逾期不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我國的人民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時,應對遞交的證據和訴訟書進行審查。確定用人單位的違法情況後,應要求這類違法人員償還這類人工費用,還應根據案件情況和涉案金額,對違法人員進行處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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