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權的行使時間 - 撤銷權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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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權的出現是債務人放棄一些條件,但是這些行為會對債權人產生損害,債權人可以取消債務人的權利。但是撤銷權是有時間限制的,撤銷權的行使時間是多久?撤銷權的法律特徵是什麼?小編將為大家講解,請仔細閲讀。 

撤銷權的行使時間,撤銷權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一、撤銷權的行使時間是多久?

1、我國民法典》第5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權事由後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該條規定了撤銷權消滅的兩個事由,即除斥期間的經過和權利人放棄撤銷權。

2、除斥期間的經過

(1)我國《民法典》第55條第一項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一年期限,屬於撤銷權消滅的除斥期間。除斥期間就是權利存續的期間,即在此期間內權利存在,超過此期間權利消滅。從超過此期間權利消滅的角度來説,除斥期間也是權利消滅的期間。

(2)除斥期間的起算日期的確定可區分兩種情況:

a一方以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合同的,撤銷權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起算。因為在這些情況下,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當時就會知道脅迫、乘人之危的情況即撤銷事由的存在,而倘若不知道,就談不上脅迫或者乘人之危問題。

b以欺詐手段訂立的合同,以及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和顯失公平的合同,自當事人知道、應當知道被欺詐,或者知道、應當知道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的事實之日起算。所謂應當知道,包括根據當時的環境和條件,當事人應當知道事由的存在,即使不知道,也是由於有過錯。

c第七十四條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d第七十五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e超過一年的除斥期間,撤銷權消滅,撤銷權人不得再行使該權利。

f撤銷權人放棄撤銷權,撤銷權屬於撤銷權人享有的民事權利,是否行使該權利是撤銷權人的自由,撤銷權人放棄撤銷權的,法律不予干涉。因而我國《民法典》第55條第二項將“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作為撤銷權消滅的事由之一。撤銷權人明確表示放棄撤銷權的,應當向相對人表示:以行為放棄撤銷權的,自行為完成之日起產生放棄的效力。

二、撤銷權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1、可撤銷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可撤銷合同也是不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但這種不符合體現在意思表示不真實上。如因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因欺詐、因脅迫或乘人之危而成立的合同。對於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因只涉及當事人的利益關係,不涉及合同的合法性以及社會公共利益問題,法律並不直接否認其效力,而是賦予當事人以變更權或撤銷權。這既體現了法律對公平交易的要求,又體現了意思自治原則。

2、可撤銷合同在未撤銷之前為有效合同,只有在被撤銷後才歸於無效。可撤銷合同自成立之時起就發生效力,只是因存在可撤銷的事由,經撤銷後才自始無效。如果撤銷權人在規定時間內不行使撤銷權或者僅僅對合同的部分條款作出變更,合同仍為有效,當事人仍受合同約束,不得以合同具有可撤銷的因素為由而拒不履行合同義務。這與無效合同不同。而無效合同,自成立時起就確定的、當然的無效,更不能通過當事人的補正而成為有效合同。可撤銷合同也不同於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否發生效力是不確定的,只有在有權人追認後,方發生效力。而可撤銷合同是已生效的,僅由於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才使合同無效。

3、合同的撤銷與否取決於撤銷權人是否行使撤銷權由於可撤銷合同主要涉及的是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問題,而當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其他人難以知曉,即使他人知道,而當事人自願承受該行為的後果,根據意思自治原則,法律也沒有干涉的必要。因此,法院採取不告不理的態度:如果當事人不主張撤銷,法院不能主動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法院和仲裁機構只能變更合同,也不得撤銷。這是可撤銷合同與無效合同的又一區別。無效合同由於其內容上的違法性,對其效力的確認不能由當事人選擇,即使當事人不主張合同無效,國家也會主動干預,宣佈合同無效。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權由合同的當事人行使,此與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認權屬於第三人也不同。

撤銷權有着嚴格的法律規定,對撤銷權的行使時間也有不同程度的規定,但更多的只有一年的行使時間,所以要把握住機會。撤銷權的法律特徵是什麼,小編也找出來詳細的資料,希望大家仔細閲讀了解。希望小編的文本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在線諮詢365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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