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多久必須給到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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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多久必須給到離職證明

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行政機關可以允許公民或企業從事一些特定的事項,而這些事項也就是行政許可事項。通常,行政許可的內容是國家一般禁止的活動。設定行政許可,應當遵循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有利於發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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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離職證明樣本

一、勞動合同解除

____________ ( 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___________( 方)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法或勞動管理的有關規定),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按規定支付(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二、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居中對齊)

茲有***(姓名)同志於****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現因*****原因申請離職,並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後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公司無關。

特此證明

****公司單位(蓋章)或人事章

****年**月**日

綜上所述,可以知道的是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和離職證明這兩者是不同的,但是很多時候用人單位會將兩者進行混淆,這樣就可以在給勞動者勞動補償的時候鑽一些空子,當然勞動者還是要收集相關的證據到當地的勞務局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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